关于组织参加上海市2017诗歌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7浏览次数:467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上海市2017诗歌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诗歌创作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6日——6月28日。

   三、参加对象

   全校师生。

   四、创作要求

(一)押韵要求

此次活动征集的诗歌要求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押韵依据。

(二)体裁及作品要求

1.近体诗:格律诗词;排律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2.古体诗: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3.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4.诗歌作品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5.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6.各学院组织本院师生开展诗歌创作活动,推选出诗歌创作者2名(作品不超过6篇),于6月28日前将作品汇总表电子稿报送至校语委办邮箱:xxksift@163.com,联系人:邵雪玲,联系电话:67703062。

 

请各学院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诗歌创作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悟诗歌文化魅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附件:《上海市2017诗歌创作征集活动高校作品报送汇总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语委办公室(教务处代章)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