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环节 | 要素 | 标准 |
试卷命题 | 原则 | 难易适当。试题的难度应分层次,一般分为容易、较容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题型多样。一般可有填空题、名词解释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和操作题等。强调运用。试题应反映课程教学目标的层次,如识记、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价、创新等,考核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表述规范,用词恰当、题意确切、文字简练,插图要清楚准确。 |
要求 | 全校共同课(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共同课以及由不同教师分别执教的同一门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由系/专业/教研室主任协调组成试卷命题小组统一命题,试卷要求采用A、B、C卷三种形式。A、B两份试卷为考试试卷,C卷为补考试卷。对其它课程应出具难易程度基本一致的两套试卷(A卷和B卷)。 | |
试卷印发 | 注意事项 | 试卷卷首必须注明“A”、“B”、“C”卷字样,且第一页分别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便于监考教师收发试卷。试卷的送印、取卷、分发、回收、归档必须严格登记份数并签字。 |
试卷保密 | 要求 | 为确保教师命题过程中的安全机密性,命题教师应妥善保存课程考核试卷(题)的电子文档,不得使用教室、机房等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命题或使用保存有试卷(题)电子文档的U盘,不得使用电子邮件或其它软件传送试卷(题)。 |
试卷命题教师以及接触试卷的其他人员和教师不得以答疑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试卷内容。发现试题泄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更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各教学部门办公室必须由专人(行政管理人员/教师)负责试卷的流转工作(包括:送印、运输、取卷、保管、分发、回收、归档、交接等全过程各环节),必须确保试卷安全、无遗失。 | ||
评阅 | 评阅规范 | 教师必须用红笔对试卷中的每道题目进行批改,学生答题错误处需用红笔标出,除选择题、填空题等客观题外,应根据学生答题步骤酌情分步给分,给分点须用加法计分或减法计分,整张试卷及该门课程所有试卷必须统一,且不可混合使用加法和减法计分,加减法要准确。阅卷教师在每大题序号旁“得分”位置标明该大题应得分数,在“评阅人”位置签名(签全名),并将各大题成绩誊写在卷首得分处,各大题分数总和为试卷总成绩。 |
成绩与试卷分析 | 要求 | 除经教学部门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的课程外,期末考试成绩与学期总评成绩均应符合正态分布。成绩分布的上限和下限参考标准为:90分以上的成绩比例一般不超过15%;60分以下的成绩比例一般不超过20%。按照“考试试卷分析表”的标准,对试卷的命题质量及评阅情况进行评审,并做出客观评价。 |
成绩组成 | 组成要素 | 考核成绩评定的构成要素包括: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平时测验(阶段或单元);平时作业(包含与课程相关的文献综述、课程论文/设计、案例分析、调查报告、读书笔记、讨论或演示等);课堂出勤。每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应至少包含上述五种构成要素中的三种(期末考试必须在内)。 |
成绩登录 | 成绩登录细则 |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原则上须在5天内批阅试卷完毕。考试成绩评定后,由教师将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及总评成绩记入成绩登记表。任课教师应按时将填写完毕的成绩登记表交所在教学部门,由教学秘书负责将考试成绩输入“教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成绩一经确认,任何人无权修改。 |
试卷归档 | 要求 | 期末考试试卷(或用以评定期末考试成绩的论文、机考/口试的考试结果等)均需归档。归档工作由课程所在教学部门负责。试卷归档应分学期、分教学班进行。各教学部门应在每学期前六周内完成前一学期的试卷归档工作,集中保存于指定位置。试卷存档期为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