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体育课考核的规范管理,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
考核既是检查教学大纲贯彻执行情况,又是评估体育教学效果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鼓励学生不断努力实现体育锻炼目的的手段,旨在加强学生体育成绩考核的管理,使教师在考核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使成绩考核工作科学有序。
二、要求
⒈教师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本规定,真实反映考核结果。
⒉本规定坚决服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与《学生考试规定》的精神,如果与两者发生冲突以两个规定为准。
三、考核内容
(一)理论知识测试
一、二年级教材选用《大学体育教程》,以所选体育运动项目理论知识为主,由任课教师命题,按教学进度学生随堂抽题进行口试。
(二)耐力项目测试
按教学进度由体育部统一安排测试。
⒈一、三学期:第八周至第十一周为体质测试周。
⒉二、四学期:第六周至第八周为体质测试周。
(三)技术技能考核
由任课教师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时间进行测试。
(四)考勤
包括迟到、早退,由任课教师执行点名,将出席情况在点名册上做详细记录,以此作为考勤依据,一周内学生多次参加俱乐部活动考勤只记一次。
(五)学习态度考核
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给予评定。
(六)课外锻炼考勤
详见《课外锻炼实施细则》。
四、成绩评定
⒈体育课程考核成绩分三种类型,体育选项课类、转型类(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常设运动队)、保健体育类。
⑴体育选项课类:由六个部分组成,各部分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分别是:
①理论成绩评定
在每学期期末测试一次,占当学期体育成绩的5%。
②耐力项目成绩评定
一、三学期测试800米(女)、1000米(男);二、四学期测试2000米,占学期体育成绩的20%。
③技术技能考核评分占当学期体育成绩的40%。
④学习态度成绩评定占当学期体育成绩的5%。
⑤课堂考勤成绩评定占当学期体育成绩的20%。
⑥课外锻炼成绩占当学期体育成绩的10%。
⑵转型类:由三个部分组成,各部分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分别是:
①考勤成绩评定占当学期体育成绩的20%。
②耐力项目成绩评定:一、三学期测试800米(女)、1000米(男);二、四学期测试2000米,占学期体育成绩的20%。
③技术技能考核评分占当学期体育成绩的60%。
⑶保健体育类:由三个部分组成,总评总分75分,各部分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分数分别是:
①考勤成绩占20分。
②理论考核分20分。
③学习态度占5分。
④实践占30分。
⒉学期总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即由各部分之和为体育课程总评成绩(计算时取小数点后一位,总评成绩四舍五入)。
⒊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为及格。
⒋各类考核成绩总评不满60分,作考核不及格处理,不及格的学生可于下一学期的第一周到体育部申请补考,以后不得申请第二次补考。
⒌补考成绩满60分以上者,一律按补考及格处理,成绩登记时,必须注明“补考”二字,其学分绩点按及格计算。
⒍因早操考勤不及格而造成体育成绩不及格的,应申请于下学期的第一周到体育部申请补操,其补操次数至少要达到当学期规定指标。
五、缓考
⒈因故不能于当学期参加某一项目的考试时,可根据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向学院和教务处提出申请,于下一学期的第一周到体育部申请缓考,如缓考不及格不得再申请补考。
⒉理论知识测试一般不予缓考。
六、重新学习
⒈学期考核总评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应重新学习。
⒉有作弊行为并经核实,证据确凿,情节严重者,体育成绩作不及格处理,不能申请补考,只能重新学习。
⒊学生一学期内缺课(病、事假、旷课)累计达到该学期体育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不能申请补考,只能重新学习。
七、附则
⒈本规定经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⒉本规定由体育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