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教师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20浏览次数:862

沪经贸大办﹝2015﹞185号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本科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52)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入选单位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552)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内涵建设的实际,为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本科教学,通过加强教学团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师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激励计划教学团队及类型

教学团队是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建设一批教学水平高、具有国际视野、深悟教学规律、符合我校学科和专业特点的教学团队,有效凝聚优质教学资源,增强教学团队意识,建立和创新团队合作机制,优化教师整体结构,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教学团队以系/专业/教研室为建设平台,依托课程(系列课程、课程群)构建,在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可分为基础教学团队和特色教学团队两大类。

(一)基础教学团队

基础教学团队分为三种类型:通识教育课教学团队、学科公共课教学团队、专业课教学团队(含实验课、创新创业课)。

(二)特色教学团队

特色教学团队分为三种类型:全英语课程教学团队、资源共享课程教学团队、研究型课程教学团队。

全英语课程教学团队由承担全英语教学课程讲授及建设任务的教师组成,鼓励团队带头人引进国外大学教学模式,聘请国外优秀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指导青年教师逐步提高教学能力。

⒉资源共享课程教学团队以MOOCs课程等共享开放课程为建设目标,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展示和传播教师的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

⒊研究型课程教学团队以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动力,引入学科前沿发展成果,培养学生探究式学习意识为目标,建设以探索和研究为基础的互动型、自主式学习课程的教学团队。
   二、教学团队的组建

(一)团队带头人

⒈每个教学团队设置1位团队带头人,是团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⒉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近三学期承担必修课的教学任务至少一次。

⒊一名教授/副教授原则上只能担任1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近三学期承担教学团队依托课程的主讲工作至少一次。

⒋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⒌团队带头人应有明确的团队建设发展目标,团队建设任务应符合团队职责要求。

(二)教学团队

⒈教学团队规模不少于3人。每名教师可参加1个教学团队,不得跨团队重复参加。

⒉教学团队成员的专业、年龄、职称等结构相对合理,符合教师岗位基本要求,能胜任基本教学工作,能完成学校和所在部门规定的基本教学任务。

⒊教学团队成员均承担本教学团队所负责建设课程的课堂教学任务。

⒋教学团队在课程和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师资建设等方面应有一定的经历(或基础)和较明确的建设思路与规划,并已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或经验。

⒌鼓励学校内跨学科和专业组建教学团队,团队成员中可吸纳校外教学研究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教学研究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⒍教学团队组建采取志愿、自由组合的方式,由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成员双向选择组成,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以调动教学团队及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⒎教师应服从学校和教学单位的要求完成所分配的教学任务。

三、教学团队基本职责

⒈团队成员必须为本科生上课,必须完成计划教学工作量,必须承担必修课程的讲授任务。

⑴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每学年为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授课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各类型岗位基本年度教学课时量(见1),担任行政或其他职务的“双肩挑”教师不得低54个课时。

表1 各类型岗位基本年度教学课时量       单位:学年课时(36周)

专技职务

岗位类型

专业课/思政课

大学英语/数学课/计算机课

体育课

教授

研究为主型

144108

216162

360

教学研究型

216144

288216

副教授

研究为主型

216144

288216

432

教学研究型

288216

360270

讲师

/

360270

432324

432

助教

/

360

432

432

    括号内数字为基本年度教学课时中应包含的本专科课程的教学课时。 

      ⑵教师在不同学期的教学工作量安排应相对均衡。教师每天承担的课时量不得超过6节。

⑶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

⒉弹性坐班。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在校内办公,遵守坐班制度。

⑴为本科学生学习提供辅导答疑,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遇到的问题,帮助学生理解、消化、吸收教学内容。

⑵进行备课、批改作业等教学活动。

⑶完成学校和院系所规定的教学服务工作,包括:教辅工作、管理服务工作等(具体要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暂行)》)。

⑷教授、副教授坐班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8小时或1天,讲师平均每周不少于2天,助教平均每周不少于4天。

⑸教师应在教学方案中向学生公开电话、邮箱、办公室地址和坐班时间并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生公布,确保学生有问题时能够向其咨询。

⒊自习辅导。教师应了解学生接受知识的程度,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应遵守校内、网络自习辅导制度,在自习时间段按时回答学生问题、辅导学生学习,提供自习辅导等各类学业指导教学工作。

⑴教授、副教授每学年校内自习辅导时间不少于20个晚上;讲师不少于30个晚上,助教不少于40个晚上。

⑵校内自习辅导时间不与坐班时间重复计算。

⒋作业批改。团队中,教师应对学生布置平时作业并进行批改,要认真细致,保证质量。

⑴教师要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并反馈给学生,对作业及时进行讲评,指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独立见解之处,对错误之处督促学生纠正。

⑵平时作业包含与课程相关的文献综述、课程论文/设计、案例分析、调查报告、读书笔记、讨论或演示等,作业成绩计入学生平时成绩。

⒌教学创新。教师团队依据课程及教学班特点,探索多种人才培养新模式,促进从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理念的转变,促进师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意识,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

⒍教学内容建设。教学团队教师应积极开展教材建设,优先使用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国外优秀原版教材、近三年内出版或修订的教材;激励教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趋势以及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更新教学内容,开发教学案例,推进教学信息化和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等。

⒎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社会实践。

⑴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参与学生的开题、帮助学生确定选题、审定论文提纲、推荐参考文献和书目、指导研究方法和定期解答疑难问题、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并审阅学生毕业论文。

⑵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学生不超过8人,应保证有足够时间对学生论文进行指导,与每位学生直接面谈不得少于3次。

⑶教师对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帮助和督促,并于每学期开学初收集、检查学生的《社会实践记录册》,指导学生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评定学生社会实践考核成绩。

⒏教研活动。教学团队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

⑴开展集体备课、教学方案研讨、人才培养计划研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工作。

⑵组织教师间的教学交流,分享教学实践经验。

⑶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每个教学团队每学年发表1-2篇教学研究论文,参加1-2次教学学术会议。

⒐教学培训。教学团队应依据课程教学和改革要求,组织团队教师参加有关教学培训:

⑴以教育教学理念、研究方法,师德和教育教学艺术,人才培养规律和学生激励等的各类业务培训。

⑵以教学方案设计、教学技巧与策略、学生评价方法、教学技术应用方法、网络视频课程、微格教学等为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团队内的自我培训。

⒑教学质量档案。团队教师应定期跟踪研究学生学习情况,结合学生评教、教学督导听课建议、教学检查情况反馈,建立教学质量档案,为持续改进课程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学习质量提供依据。

四、团队带头人职责

⒈负责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形成教学梯队,共同培育良好的教学环境。

⒉在执行弹性坐班、答疑、自习辅导工作中起到垂范引领作用。

⒊负责对团队成员履行教学团队基本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合理、公正地配置团队工作保障资源和激励经费的分配。

⒋领衔讲授和建设相关的核心或主干课程,主持和参与课程建设、编审教材和学科专业发展。

⒌负责把握团队成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提升的目标与措施制定,带领团队成员努力实现相关本科课程群的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和教学水平定期达标。

⒍带领资深骨干教师帮助青年教师迅速熟悉并投身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⒎关心、帮助实验教师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教学质量,并为他们提供各类培训、交流、实习、合作的机会。

⒏有权调整经督促帮助但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团队成员。

五、教学团队申报程序

⒈团队带头人发起成立教学团队,确定教学团队名称,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定团队成员后,填写《本科教师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明确团队的建设期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任务,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申请。

⒉教学部门制定遴选细则,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提交申请的团队带头人和教学团队进行评审。

⒊教学部门应注重教学团队的建设质量,优先支持必修课程教学团队的立项。教学部门应注重教师资源的整合,合理控制教学团队的数量。

⒋在确定本部门立项建设的教学团队,教学部门将评审结果报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⒌各教学部门须制定本部门的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并报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六、教学团队建设经费

(一)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由学校划拨给教学部门。

学校向各教学部门划拨建设经费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

T为学校每学期/每学年用于教学团队建设的经费总额。

⒉Ni为各教学部门在岗在编的参加教学团队教师总数。

⑴包含:教学部门双肩挑人员;

⑵不包含:机关行政部门双肩挑人员;辅导员;在相关职能部门任职的管理人员、专职科研人员;

⑶不包含:外教、退休返聘人员、外聘人员;

⑷辅导员承担教学计划内的“形势与政策”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讲座课程,相关津贴从学校超额课时津贴中列支。

⒊未参加教学团队的教师不列入教学团队教师数统计范围。

(二)教学部门在制定本部门的建设经费激励方案(激励标准、发放办法等)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⒈用于激励教师弹性坐班的经费不得少于建设经费的30%

⒉用于激励教师自习辅导的经费不得少于建设经费的20%

⒊用于激励教师为本科生授课的经费不得少于建设经费的20%

⒋用于激励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的经费不得少于建设经费的10%

⒌教学部门弹性配置的激励经费约为20%

⒍制定有利于激励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实施细则;

⒎制定有利于激励教师弹性坐班和自习辅导的实施细则。

(三)各教学部门确定分配给各教学团队的经费额度,由各教学团队带头人根据团队成员的履职情况,具体负责对团队成员的经费分配工作。

七、考核管理

⒈各教学部门每学期对教师的弹性坐班和自习辅导信息进行汇总统计。

⒉教师弹性坐班和自习辅导情况、教学团队的教研活动等应有相应的书面记录。

⒊教学部门对教学团队实施日常管理和评估,负责教学团队工作指导和协调、资源配置、内部分配监督等。

⒋教学部门每学年对本部门的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团队教师的考核应与学校学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⒌学校每学期组织对教师授课情况、弹性坐班和自习辅导情况的专项检查,学校将根据检查结果对下一学期的建设经费划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⒍学校组织卓越教学团队的遴选工作,遴选办法另行制定。

八、附则

⒈本办法经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⒉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