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期末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教学职能部门做好各项教学保障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检查目的和要求
促进各教学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做好期末考试、教材选用等相关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措施,以便更好地指导新学期的教学工作,确保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各教学部门应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基础上,以期末教学检查为契机,对每学期的教学工作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梳理,并做出全面总结,为下学期工作做好准备。
二、检查时间
每学期第16周至学期结束后2周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重点
⒈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教学质量情况。
⒉期末考试工作(包括监考、试卷评阅、成绩登录和试卷归档等)。
⒊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⒋下学期课程任课教师安排以及教材选用情况。
⒌教室及相关教学设施的安排情况。
(二)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要求 |
期末考 务工作 | 排考 | 自查 | 教务处做好辅修课、选修课和必修课等各类课程的期末考试和补考安排工作 |
考风、考纪 | 监考 巡考 | ①按照《学生考试规定》和《监考规定》执行 ②巡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学部门领导、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 ③各教学部门要安排好监考教师,机关和教辅部门要组织力量,支持教务处和各教学部门做好监考工作 | |
试卷评 阅质量 | 试卷评阅和成绩计算是否有误、卷面成绩与登记表中是否有出入、评阅格式是否规范 | 专项检查 | ①按照《试卷评阅质量检查实施办法》执行 ②教师自查 ③各教学部门复查 ④教务处进行抽查 |
成绩登录 | 登录是否正确 | 网上检查 | ①教学部门做好成绩登录与自查工作 ②教务处进行抽查 |
试卷归 档检查 | 成绩登记表,成绩分析表,答案、评分标准、学生答题试卷及空白试卷(A)和备份试卷(B/C) | 抽查 | 归档材料完整、规范 |
任课教 师安排 | 下学期各课程的任课教师是否安排到位 | 自查 | 各教学部门在假期前和假期后各安排一次教研活动,要切实安排好下学期各课程的任课教师,并在放假前把下学期第一周各课程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通知到任课教师本人 |
教材 | 教材准备和发放 | 自查 | ①教师按时提交《教材审批表》 ②各教学部门进行审核 ③教务处落实好下学期的教材准备和发放工作 |
教室及相关教学设施的安排情况 | 教室安排是否到位,投影仪、话筒及电脑等教学设施的状态是否良好 | 自查 | ①教务处做好教室安排工作 ②信息技术中心和后勤综合管理处做好教学设施检查工作 |
四、检查步骤
⒈每学期第16周教务处召开教学例会布置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⒉各教学部门制定本部门期末教学检查计划。
⒊教务处、各教学部门按照计划进行相应的检查工作。
⒋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教学部门完成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需包括:期末教学检查基本内容及检查结果、本学期教学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⒌教务处召开期末教学检查总结会,进行总结交流与信息反馈,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
五、附则
⒈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