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20浏览次数:56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论文质量,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检查时间与范围

⒈检查时间:第八学期第八周和第十六周。

⒉检查范围:应届本科生毕业论文。

二、检查内容

⒈毕业论文质量检查(第八周)。

⒉毕业论文格式规范检查(第八周)。

⒊毕业论文资料归档检查(第十六周)。

三、组织领导

⒈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由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处长和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组成。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

⒉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检查评估工作,并配合校专项检查小组,接受毕业论文检查。

⒊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执行,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开展检查工作。

⑴专项检查小组分为论文质量检查和论文格式及归档检查两个小组。

⑵论文质量检查小组的成员由校外专家、校内专家和教学督导员组成。具体名单由教务处和学院确定。

⑶论文格式及归档检查小组的成员由教务处和各学院派员组成。

四、检查形式

(一)毕业论文质量检查

检查方式为“校内专审”,由教务处邀请校内、外专家和校内督导员在校内对毕业论文进行集中审阅。

(二)毕业论文格式检查及归档检查

⒈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由论文格式及归档检查小组的成员直接到各学院进行检查。

⒉第八周重点检查毕业论文和开题报告的格式是否规范。

⒊第十六周重点检查毕业论文的归档资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五、检查程序及相关要求

⒈第八学期第六周,教务处确定毕业论文专项检查的具体安排,包括抽查毕业论文的范围以及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等。

⒉各学院于第七周将所抽查的毕业论文汇总交教务处。

⒊如果论文质量检查小组评定某篇毕业论文的成绩“不及格”,由学院通知学生对论文进行修改或重写。修改或重写后的毕业论文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决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答辩。

⒋毕业论文质量检查和格式规范检查工作结束后,教务处于第九周根据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门会议向各学院反馈意见。

⒌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毕业论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提交整改报告,并进行整改。

⒍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汇总(汇总表见表1),就毕业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将汇总表和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表1  XXXX级毕业论文汇总表

学院名称:毕业年份:20XX

论文

题目

学生

姓名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成绩

评阅小组成绩

答辩成绩

论文

成绩

备注

1111111111
1111111111

 

⒎第八学期第十六周,教务处组织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资料的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并反馈意见。

六、附则

⒈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