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重新学习课程缴费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本学期参加重修的学生按以下方式及时缴纳重新学习费用:
1. 重新学习的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缴纳费用,每学分99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学生,重新学习课程的成绩将暂缓录入系统。
2. 需要重新学习的在校生(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以及延迟毕业生(2013级本科、2014级本科学生):在第9周周五(11月9日)之前将足额的重新学习费用存入学费卡内,学校通过扣卡的方式收取重新学习费用。
3. 需要重新学习的外校辅修学生:在第10周周一至第11周周五(11月12日-23 日)通过网银缴费方式进行缴费(具体操作见附件)。
特此通知
2018年11月7日
教务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