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学生: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2017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部门
1.由教学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创业学院、图书馆、保卫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主办/承办/管理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由相应的对口部门直接负责学生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并进行信息汇总工作。
2.除1中列明主办/承办/管理部门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以外,学生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著作、发明专利、学术报告等),由学生所在的学院负责学分认定,并进行信息汇总工作。
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的学分认定与信息汇总部门详见附件2。
二、认定流程:
(1)学生填写《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获奖证书、支撑材料等复印件,于10月30日(星期五)前交给学分认定部门指定的联系人(见表1)。
表1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联系人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经贸学院 | 张抗抗 | 67703376 | 博识楼212 |
外语学院 | 费振弘 | 67703642 | 博雅楼307 |
金融学院 | 徐文佳 | 67703671 | 博萃楼308 |
法学院 | 钟林 | 67703685 | 博闻楼203 |
会展与旅游学院 | 孔参 | 67703421 | 博闻楼324 |
工商管理学院 | 王琦 | 67703875 | 博萃楼335 |
会计学院 | 胡小菁 | 67703351 | 博识楼341 |
统计与信息学院 | 王怡之 | 67703859 | 博识楼424 |
贸易谈判学院 | 李雪 | 67703709 | 博崒楼22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高烨 | 67703512 | 博闻楼426 |
学生处/创业学院 | 李伟铭 | 37784894 | 乐群楼316 |
团委 | 汲明悦 | 67703529 | 行知楼301 |
图书馆 | 王一萍 | 67703118 | 图书馆515 |
保卫处 | 闫一博 | 67703034 | 信息楼109 |
港澳台办公室 | 刘想 | 67703745 | 德政楼211B室 |
宣传部 | 彭飞 | 67702012 | 德政楼415 |
教务处 | 侯娟颖 | 67703074 | 行知楼教学服务中心 |
2.同一成果既不得重复认定学分,也不可拆分认定为不同模块的学分。
3.一名学生最多认定8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
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附件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docx
2.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学分认定与信息汇总部门附件2-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学分认定与信息汇总部门.xlsx
3.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