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1年辅修专业报名通知

发布者:曹毅发布时间:2021-06-07浏览次数:648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级同学:

  为鼓励学生实现复合型发展和个性化成才,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上海松江大学园区教学管理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面向以协作组成员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为主的在读学生推行“跨校辅修”制度,促进优秀学生通过跨校学习平台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基础扎实、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2021年松江大学园区教学管理协作组成员高校(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东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报名工作目前已经开始。

本通知仅针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校学生】报名松江大学园区辅修专业(包含我校辅修专业),大学园区协作组其他成员高校学生报名我校跨校辅修专业学习,请咨询学生主修学校教务处。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1679:00--202161816:00逾期不予受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请登录学校网站进行辅修专业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请查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专业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1)。

特别提示:每名在校学生只能修读一所学校的一个辅修专业。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我校辅修学士学位要求

1)学有余力的本校在籍全日制2020级本科生;

2)为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所申请的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学科门类

3)主修专业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00

4)无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

5)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无欠费记录。

2.报名松江大学园区协作组其他成员高校辅修专业(以下简称跨校辅修专业)要求

1)学有余力的本校在籍全日制2020级本科生;

2)无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无欠费记录。

三、录取及缴费安排

我校开设的辅修专业录取结果将于630日前后公布在“教务处”主页“教学通知”中(网址:http://jwc.suibe.edu.cn/),请同学们注意查看。其他学校开设的跨校辅修专业录取情况,请到开设学校教务处的网页查询。

如我校某些专业因报名人数未达到专业要求的开班人数,取消开设该专业时,学生可按照自愿的原则调整专业(仅限在我校开设的辅修专业间调整)。届时相关通知将会公布在“教务处”主页“教学通知”中,请同学们在619日至辅修录取结果公布前密切关注我校网站,进行志愿改报工作。

我校辅修缴费具体安排将在辅修专业录取结果通知中一并公布。松江大学园区其他高校收费、缴费具体情况请查看所报高校辅修专业招生简章或所报高校教务处网站相关通知。

四、此次面向我校学生招生的辅修专业

上海松江大学园区高校2021年辅修专业招生一览表

高校名称

专业名称

备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请见附件2中《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级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

商务英语

金融学

财务管理

法学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展经济与管理

应用统计学

东华大学

公共关系学

请见附件3中《东华大学关于2020级辅修专业报名通知》

数字媒体艺术

日语

金融学

会计学

教育技术学(媒体制作与传播)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摄影

请见附件3中《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辅修专业跨校招生简章》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

请见附件3中《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跨校辅修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报华东政法大学跨校辅修请登录华政教务处主页报名,不在我校教务系统报名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会计学(CPA方向)

请见附件3中《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1年辅修招生简章》

会计学(ACCA方向)

金融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英语

请见附件3中《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级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法语

日语

德语

新闻学

工商管理

五、辅修证书

1.本校辅修学士学位

1辅修专业按所属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辅修学士学位。

2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修读本校辅修专业且经审查可以取得主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平均绩点达到1.5

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学科门类。

3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4学生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但尚未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时,可书面提出延迟授予主修学士学位的申请,继续修读辅修专业;对未提出延迟申请的学生,学校授予主修学士学位时自动终止其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资格。辅修专业可延长学习年限与主修专业一致。

2.跨校辅修专业证书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见附件4)、《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203号)(见附件5)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跨校辅修不再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跨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要求者,由辅修学校颁发跨校辅修专业证书。

3)以上规定只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招生的跨校辅修专业,2020年以前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同学们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文件:

2021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学士学位告知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上海松江大学园区普通高校学生跨校辅修管理暂行条例》(见附件6

六、咨询

    1.我校同学关于报名程序、方式等问题,请向我校教务处咨询;关于辅修专业的相关情况,请向开设学校教务处咨询。联系方式可查看各校招生简章或所报高校教务处网站。

2.学生获得辅修专业录取后,各项通知由辅修专业开设学校教务处发布,请及时关注辅修开设学校教务处网站的相关通知。

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报名咨询: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67703074

温馨提醒:

1我校辅修专业相关规定及信息请登录教务处主页(http://jwc.suibe.edu.cn/)查询,招生、录取、注册缴费、考试等信息均在网上发布,不另行通知学生,请各位同学关注网站,了解相关内容。

2、辅修专业学习为学生自主自愿行为,在报名前应充分评估自我学习状态和能力,在保障主修专业学习的前提下结合本人学习兴趣和未来发展需求报名修读辅修专业。在报名前,学生应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和文件,做到对自己负责,持之以恒,切忌半途而废。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202167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专业报名操作手册.docx

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1年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教学计划及相关规定.rar

附件3:跨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rar

附件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上海松江大学园区普通高校学生跨校辅修管理暂行条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