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0级同学:
我校2021年第二批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已启动,第二批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的专业为我校开设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和金融学两个辅修专业。现将报名的具体要求和流程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1年7月1日9:00--2021年7月5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登录学校网站进行辅修专业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请查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专业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学有余力的本校在籍全日制2020级本科生;
2、为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所申请的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学科门类;
3、主修专业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00;
4、无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
5、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无欠费记录。
三、录取及缴费安排
我校开设的辅修专业录取结果将于7月8日公布在“教务处”主页“教学通知”中(网址:http://jwc.suibe.edu.cn/),请同学们注意查看。
若有专业因报名人数未达到专业开班要求,取消开设该专业时,学生可按照自愿原则调整专业(仅限在我校开设的辅修专业间调整)。7月6日相关通知将会公布在“教务处”主页“教学通知”中,请同学们密切关注我校教务处网站,进行志愿改报。
四、辅修学士学位
1、辅修专业按所属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辅修学士学位。
2、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修读本校辅修专业且经审查可以取得主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平均绩点达到1.5;
(3)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学科门类。
3、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4、学生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但尚未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时,可书面提出延迟授予主修学士学位的申请,继续修读辅修专业;对未提出延迟申请的学生,学校授予主修学士学位时自动终止其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资格。辅修专业可延长学习年限与主修专业一致。
请同学们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文件: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1年第二批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级第二批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学士学位告知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见附件3)、《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20〕3号)(见附件4)。
温馨提醒:
1、我校辅修专业相关规定及信息请登录教务处主页(http://jwc.suibe.edu.cn/)查询,招生、录取、注册缴费、考试等信息均在网上发布,不另行通知学生,请各位同学关注网站,了解相关内容。
2、辅修专业学习为学生自主自愿行为,在报名前应充分评估自我学习状态和能力,在保障主修专业学习的前提下结合本人学习兴趣和未来发展需求报名修读辅修专业。在报名前,学生应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和文件,做到对自己负责,持之以恒,切忌半途而废。
3、在辅修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打电话67703074咨询。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2021年7月1日
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1年第二批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教学计划及相关规定.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