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发布者:刘兆臻发布时间:2021-09-27浏览次数:574

2000年起,按市教委规定,我校试行从普通高校专科层次(高专和高职)应届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教育继续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对专科起点本科学生修订本规定如下:

一、专科起点本科学生报到时应将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办公室,方能取得本科学籍。学生完成本科学业,获本科毕业证书。

二、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学制为二年。学生插入被录取本科专业三年级就读,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可以安排实习,不能提前毕业;未能在二年内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可以延长学习年限至三年,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毕业证书(按专科起点本科学制二年)在学生修满学分的当年发放。

三、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学费收费标准按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收费标准执行。

四、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应对照被录取专业三年级教学计划的规定选课就读,原则上不再修读所就读专业一、二年级的课程。因特殊情况必须修读的,由所在学院提出,报教务处核准后,安排修读。

五、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已修课程的名称与就读专业教学计划中应修课程的名称相同,已修学分大于或等于应修学分,可以申请免听。

六、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应当取得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必修课程(三、四年级)的学分和规定选修课程(四年)学分的二分之一。

七、本规定所指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均以本校同届教学计划为准。

八、专科起点本科学生不可转专业。

九、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本管理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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