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本科新生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高薇发布时间:2022-11-28浏览次数:465

各位本科新生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通知,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材厅函2018﹞29号)精神,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现就做好本年度我校在籍本科新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20229月入学的在籍普通本科生(含本科、专升本、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往年入学学生已于入学当年年底前完成补录)。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

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

注意事项如下:

1.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也可以不填报;

2.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身份证、澳门特区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4.若证件类型是“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此项补录工作是涉及到民生的大事,事关个人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学生们务必于202212月10日前完成,逾期将不再进行补录。

四、操作说明

1.打开我校网址,点击“一站式服务平台”进入一网通办门户网站,输入个人用户名和密码。

2.登录后,点击“服务中心”下的“教务处”,进入“在籍新生补录父母信息”应用。

3.填写父母或监护人1、父母或监护人2的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

4.填写完毕信息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按钮

 

 

教务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