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本科教育要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科学确定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过程考核比重,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学习效果。
二、学业考评方式
1.一课一策
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结合实际,从课程的性质特点出发,合理调整期末考核方式,由教学单位审核,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须通过Blackboard平台等方式向学生公布更新后的考核方案,明确课程考核的具体形式、成绩构成比例和成绩评定等方面的总体要求,与学生提前做好沟通告知工作。
2.过程性考核
各门课程原则上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过程性考核,如课堂出勤、平时测验、平时作业等,教师须做好过程性考核的记录工作,支撑材料有据可查。
3.期末考试
充分考虑学生目前的学习和考试环境,建议任课教师在确保期末考核能有效体现课程教学目标的前提下,采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①开卷考试(不限定答题时间)、学术论文、课程设计、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大作业等考查形式。
②限定答题时间的在线开卷考试。
③限定答题时间的在线闭卷考试。
不论采用任何形式、任何教学平台实施期末考试,教师均须通过Blackboard提前向学生发布考试信息和要求(包括:答题方式、诚信承诺、考试纪律要求、考试结果完成形式、时间节点、在线提交路径等),与学生做好沟通说明工作。教师通过相关教学平台在线发布试题,学生在线提交考试结果,确保考试材料电子文档有据可查。
三、考试命题
1.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考核,按照《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做好考试命题工作。
2.课程考核要围绕课程教学目标,试题设计应难易适度,做到考核标准不降低,使考试结果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客观反映学生学习效果。
3.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应采用同一考核形式,成绩构成比例应统一。
4.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以及由不同教师分别执教的同一门课程应由系/专业/教研室主任协调命题工作,统一命题。
5.教学单位应组织系/专业/教研室做好考试命题的管理与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要求教师重新命题,于12月9日(星期五)前完成命题审核工作。
四、期末考试组织
1.教学单位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和学术规范教育,任课教师须严格遵守学校课程考核相关规定,并做好在线监考工作。在线闭卷考试原则上全程录像。
2.各教学单位审核各门课程期末考试形式,汇总填写本单位的《课程期末考试形式汇总表》,电子版报教务处。
3.采用开卷考试(不限定答题时间)、考查形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规定提交考试结果的时间节点并及时告知学生。提交考试结果的截止时间不应超过期末考试周。
4.采用限定答题时间的在线闭卷/开卷考试的课程,为避免学生在线考试时间冲突,需向教务处申请统一排考,填写在上述《课程期末考试形式汇总表》上,考试将安排在期末考试进行。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考虑到学生在线答题的环境,可延长至120分钟,任课教师应在相关教学平台设置好试卷发布时间和学生提交答题结果的截止时间,并提前告知学生。
5.到规定的时间节点后,教师须及时查看并核对考试结果提交情况,如发现存在异常情况,教师须及时联系学生确认。
6.使用相关教学平台在线考试的,教师应事先组织学生进行在线模拟训练,确保学生掌握在线答题技能。使用答题纸手写答题的,教师须提醒学生自备答题纸,写明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号、姓名、题目序号等,并将答题结果拍照以pdf文件形式或照片形式提交。提醒学生将带有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一并提交。
7.如有学生一学期某门课程缺课时数达到三分之一的,任课教师须提前告知学生,取消其参加课程考试资格,并不能缓考、补考,应当重新学习。
8.经教师联系确认,无故不参加期末考试、不提交考试结果的学生按缺考处理。
9.教学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制定课程在线考试保障预案,及时协调解决突发情况。
五、成绩评定与电子归档
1.任课教师评阅时,应保存评阅痕迹。
2.阅卷完毕后,任课教师最迟于2023年1月11日(周三)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成绩由教学单位进行审核。
3.任课教师须妥善保存与学生成绩评定有关的所有痕迹材料和电子文档。
(1)学生提交的电子答卷、论文、设计、报告、作业等任何形式的考核结果均要有据可查。
(2)与成绩登记表相对应,任课教师逐一建立每门课程每个教学班的期末考试电子归档文件夹,保存学生提交的期末考试结果。文件夹以“9位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的方式命名,将电子文档交所在教学单位。
4.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所有课程期末考试电子归档文件收齐后,在下一学期前六周内报教务处备案。
相关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进行完善,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教学单位。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2022年11月30日
(联系人:刘兆臻;联系电话:67703515;电子邮件:jwzxsif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