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者:高薇发布时间:2024-04-30浏览次数:141

2023级学生:

现将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有兴趣和专长学生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沪经贸大办〔2023123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沪经贸大办〔2019〕148号)规定,确有专长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报名资格

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可申请转专业:

1.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非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第一学年(第一、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3.15及以上且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申请者必须参加原专业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不得缓考);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非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5.申请转入专业的其他要求。

(二)工作原则

1.申请学生需参加所报专业组织的相关考核;

2.转专业录取时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被批准转专业者编入所转专业二年级学习;

3.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接收2023级确有兴趣和专长学生转专业计划表”。

(三)报名须知

1.每人限报一个专业,转专业申请未通过者不可再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2.学生登录“一网通办”-“师生融合门户”-“服务中心”-“学生转专业报名”进行在线报名申请,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5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可补报(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2“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手册);

3.在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将进行转专业条件的资格审核,各专业将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相关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专业另行通知,请学生做好准备工作。

(四)其他

如学生通过转专业考核并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二、非确有专长学生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沪经贸大办〔2023123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沪经贸大办〔2019〕148号)规定,非确有专长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报名资格

1.有下述情况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并出具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经学校审核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2.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本科三年级及以上;

由录取当年生源地低录取分数线专业转入高录取分数线专业的(说明:春招专业录取分数线参照本学院当年生源地秋招专业录取分数线中最高者);

以特殊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工作原则

1.申请学生需参加所报专业组织的相关考核;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编入所转专业的低一年级学习。

(三)报名须知

第十四周前提出书面申请(非在线申请), 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四)其他

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附件:1.附件1:接收2023级确有兴趣和专长学生转专业计划表.xlsx

2.附件2: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手册.pdf

教务处

2024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