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贸教〔2017〕3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已完成专业评估的专业,应根据评估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专业按照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针对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对2016年12月之前完成评估的专业(附件1),于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前完成专业评估整改方案。
3.对2017年5月之前参加评估的专业(附件2),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前完成专业评估整改方案。
4.各学院组织本部门的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业评估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教学副院长在整改方案纸质版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相应时间节点前将各专业的评估整改方案纸质版(各一份)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科。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12月之前已完成评估的专业清单
2.2017年5月之前参加评估的专业清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2017年1月5日
(联系人:朱龙艳;电话:67703058;E-mail:zlyzhu@suibe.edu.cn)
